对于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或许还有很多人不甚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出了六大关于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问题解答,希望通过本文能让大家更好的了解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01个人是否可以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纳税个人只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协定的相关判定标准、认为符合中国税收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在与我国政府已签订税收协定的缔约国取得所得并需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获得相应证明。
02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申请开具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03纳税人应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7号公告规定,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04纳税人申请开具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有住所个人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无住所居民个人,需要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05如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要求该如何申请办理?
●如果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06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后需要多久可以办理完成?
●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负责人签发《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或者将不予开具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中维护的邮寄信息,将尽快邮寄至配送地址。
●对于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准确判断居民身份的,将及时报告上级税务机关。需要报告上级税务机关的,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主管税务机关或者上级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无法作出判断的,将通过电子税务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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