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默多克和邓文迪,王宝强婚姻最大的区别在于王宝强实现财富聚集更多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后。
因此,如果想要实现有利于王宝强的财富保障,那么需要在信托成立之初,将个人财产注入信托架构之中并征得马蓉同意,且受益人是其两个孩子,那么王宝强将受益于该家族信托。
但是如果王宝强在马蓉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设立家族信托,那么即便最终结果依然是离婚,在马蓉追溯下仍然拥有一定的权利。
“如果将家族信托设立在海外、甚至离岸群岛,那么马蓉需要到这个该岛国追溯,所以会对财产获取造成一定障碍。”周丽华说。
此外,还可以规避意外风险。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一个案例,即一个作为家族财富主要来源的女士了解到自己罹患了癌症,而子女年龄尚小无法运营家族财产,其丈夫偏爱赌博、炒股等带有杠杆性质的金融操作。
由此,她设立了家族信托,委托信托管理者在其过世后进行资产投资和管理,并在两个孩子分别到30岁时给予相应的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