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保护范围

普通商标保护:

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这意味着,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防止消费者混淆。

驰名商标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驰名商标在中国受到特殊的法律保护,以防止其声誉和品牌价值受到侵害。

注册商标的其他保护:

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这是为了维护商标权的完整性和独立性,防止他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利用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从商标正式注册成功之日起,商标权享有十年的保护期限。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续展手续来延长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三、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商标法规定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还规定了更高的赔偿数额和行政处罚措施。

四、商标保护底线总结

综上所述,中国的商标法为商标权人提供了全面的保护,其保护底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禁止混淆: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防止消费者混淆。

特殊保护:对驰名商标提供特殊的保护范围,以防止其声誉和品牌价值受到侵害。

保护期限:明确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并允许通过续展手续延长保护期限。

法律责任: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中国商标法中商标保护的底线,旨在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