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更严格。

立法方面,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

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也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

在执法方面,深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关系,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行政执法职责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同时,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执法指导效果。

二是完善联动协同,大保护机制更健全。

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不断拓宽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等6类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压缩审查授权周期,知识产权保护更快捷。

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压减商标、专利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有序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全国已建25家。

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更有力。

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企服快车。

我们不仅尊重和保护国外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外国政府保护中国知识产权。

不断健全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接下来,我们将按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

(记者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