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附件: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预获奖项目

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传 真158-2729-0669

电子邮箱:zhuanlijiang23@cnipa.gov.cn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预获奖项目

(一)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金奖预获奖项目(30项)

(二)第二十三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预获奖项目(10项)

(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银奖预获奖项目(60项)

(四)第二十三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预获奖项目(15项)

(五)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预获奖项目(792项)

(六)第二十三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预获奖项目(5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