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中国海关总署7月25日发布消息,我国已准许应从乌克兰全国各地進口黄豆。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年第124号 依据在我国最新法律法规和《中华共和国中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宠物医生和植物检疫监督局有关〈乌克兰苞米(1932, 10.00, 0.52%)、稻谷、黄豆和油菜子输华植物检疫规定议定书〉填补条文》要求,容许乌克兰该地区黄豆進口。现将相关事宜公示给出: 一、乌克兰黄豆就是指在乌克兰地区全部种植区栽种用以生产加工的黄豆。 二、進口乌克兰黄豆

中国海关总署7月25日发布消息,我国已准许应从乌克兰全国各地進口黄豆。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年第124号

依据在我国最新法律法规和《中华共和国中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宠物医生和植物检疫监督局有关〈乌克兰苞米(1932, 10.00, 0.52%)、稻谷、黄豆和油菜子输华植物检疫规定议定书〉填补条文》要求,容许乌克兰该地区黄豆進口。现将相关事宜公示给出:

一、乌克兰黄豆就是指在乌克兰地区全部种植区栽种用以生产加工的黄豆。

二、進口乌克兰黄豆不可带我国关心的检疫证性有害生物防治(见附注)。

三、進口乌克兰黄豆可选用水道、铁路线、道路、航空公司等方法运送,装车的运载工具应合乎检疫证和管理规定。

四、其他检验检测规定按原质检总局2018年第8号公示实行。

本公示自公布生效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