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法律背后更多考验的是企业运用法治方式规范内部治理、通过法治解决纠纷的意识与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副主任宋建立近日在一场学术论坛上表示,中国企业还需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以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宋建立曾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他是在最近由《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联合举办的“破解企业司法维权囚徒困境”学术论坛上表达的上述观点。

在当前的国际市场中,商业竞争逐渐演变为法律角力。一些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遭遇“绊脚石”,还有部分中国企业遭遇某些国家的禁令或制裁。

在宋建立看来,当前创新格局加速变化,少数国家实行知识封锁,制造甚至扩大了科技鸿沟,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中国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均遇到了不少新领域新类型的矛盾纠纷。

有的中国企业出海的过程中,因为不懂规则或不会利用规则而输了官司,甚至被动接受竞争对手提出的苛刻和解条件的例子并不鲜见。而这类国际诉讼带来了深刻启示:

我国企业对国际规则的研究与适用能力不足,在利用国际规则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方面与大型国际公司、跨国公司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中国企业需要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规范内部治理的能力。

他认为,未来国家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创新力竞争,企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其中重要指征。只有不断地加大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才有可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不轻易掉队。因此,只有不断增强企业的合规经营水平和法律维权能力,才能更好地支撑国家竞争与合作需要。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记者 王林】